白兰花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我有一个小学女同学上 [复制链接]

1#

点击收听


  在豆瓣上读到《我有一个小学女同学》的时候,一下子就被文章的气息吸引住了,这篇文章把我带到了过去,回到我的童年时期,虽然我小时候留下的回忆是一直不停的生病打针吃药,但这篇文章像一束久违的阳光,照到了角落,往事尘埃泛起,温暖而厚味。好的文章不一定靠华丽的辞藻,独特的结构;内在朴实、亲近和自然是首先的因素,阿思琅这篇文字在语言上并没有多么刻意去讲究,她说这是她随手写的文字,是的,就像她坐在你身边,慢慢地给你讲过去的故事,而故事里面似乎就有你也有我。


  这样的好文章我一定分享给大家,于是我就去找作者阿思琅的各种联系方式,给她发了邮件后,每天期待她回信我,终于有一天我们网络握手了。取得她的授权后,有了这篇好文章的分享。故事有点长,所以我们分成了上下两部分,今天播出的是上半部分,希望听到故事的你和我一样喜欢。(酒杯)

我有个小学女同学(上)

话说我有个小学女同学——这是废话,无论男女,谁都有好多小学同学。但是她长得挺好看。我知道这话一下子就能让好多男的竖起耳朵来。你们真虚伪。老假装关心女人的灵魂,其实最关心的还是脸,其次是腿,然后是胸。这三者的顺序有时会因人而异,但无论如何,最被
  

在那个时期,我们所有人好像都可男可女,遇到谁就是谁。如果白兰接受我热烈的追求,也许后来我就变成了一个拉拉也不一定。但是好在很快我们就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理所当然地喜欢白兰,但是因为他很爱看书,我一时之间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败,努力用共同的看书兴趣吸引他的注意力。他姓曾,叫曾难庸,光叫这个牛逼的名字就足够让人倾慕了。他给我们三个女孩说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不战而屈人之兵,我们仨都听得很认真。还有什么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五音令人耳迷,五色令人目盲。各种乱七八糟的名言名句,他都用工整的从小就练过的笔迹认真抄在本子上,我们看到以后又飞快地把这些二手名句背诵下来,到现在都没有忘掉。


  

我很少有机会和这个看上去才华横溢、与众不同的男孩子共处。他和另外两个女生在一起的时间明显更多。但是有一个中午,我发现他一个人在教室里休息。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走过去。


  

他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那个时候我的作文已经写得很好了,小学四年级就上过全国作文选。这也许是丑小鸭唯一可资骄傲的地方。于是我大胆地开口说:你在写什么呢?他抬头看了一眼,发现是我又低下头:我在写信。写情书?我大着胆子开了个玩笑。嗯。他直言不讳的承认让我再也无法说话。十一岁上初二的我戴着大黑框眼镜低着头,慢慢慢慢走出教室去,放弃了这次单独相处的机会。第一次,我感到深深的妒忌。我很早就近视了,像个书呆子,而且个子瘦小,在初中班上看上去发育不良。和这些健康懂事的少女们相比,我就是个没发好的豆芽菜,作文写再好也没用。没有男生会倾慕我的;他们根本就还没发现我是个女孩。


  

做眼保健操的时候脱下眼镜,倒是有一两个女孩子偶然看到,说我长得其实不赖。但这有什么用呢?除了本人心如鹿撞之外,没人在意这漫不经心的评价。曾难庸同学更加不在意。他就算听到了大概也并不认同。


  

我嫉妒的对象主要是白兰。就像阿茑小时候不许我和青梅竹马一起玩一样,我不清楚我究竟是在意这个桃色事件里的男主角,还是女主角更多。我老在观察她今天又穿了什么衣服,偶尔穿得不够好看,就替她感到痛心疾首。她有一条用祚绸银灰布料做成的萝卜裤,穿起来虽然看上去很凉爽,但是样式很老气,总让我猜想这一定是他爸爸做衣服剩下的布料给她裁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皮肤黑里俏,眼睛带着笑,每次轮到她值日,总有好几个男生争着帮她搞卫生,其中有一个小胖子姓曹,我到现在还记得。曾难庸倒是从来不帮她:他每天都独来独往,酷得要命。他妈妈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他居然胆敢数学成绩全班倒数第一,还专门写过一篇周记讽刺家长老师的填鸭式教育。随着时日增加,我越来越感到了不可名状的倾慕之情,一个初秋的中午,我和白兰两人单独留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也许是当时那种短暂而亲密的氛围,我突然向她大胆吐露了我的心事。她听后表示略微吃惊:“怪不得你什么男生都不理,唯独还和他说几句话。”不过,她告诉我说曾同学对她并不真好,至少没有曹小胖对她那么好;他喜欢政治,将来是要当大官、做大事的。


  

这一切离我仿佛都很遥远。我还停留在抄歌词、名人名言、收集贴纸照的后儿童阶段,离少年甚至都很远。她陡然间说出同班男同学这么宏伟的志愿,我感到目瞪口呆。


  

我说,不管怎么样,我挺喜欢他的,也喜欢你。喜欢一个人,一定得感到痛苦吗?


  

她说,电视剧里和琼瑶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


  

她这么说的时候像个年纪很大的女孩,表情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刹那间我感到一个儿童能够感到最大的屈辱和痛楚。为什么你们都长大了,都懂得那么多我不懂的事情,而我还没有?这时候父母都已经去了深圳打工,我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孤零零地待在湖南的祖母身边,真正叛逆的青春期还没有到来,但是已在过来的路上蠢蠢欲动。我对一切新鲜事物都感到好奇,但是短时期内只能够靠每天遵守奶奶制定的钢铁纪律定期领取每天的零用钱一元,并且用这一元钱做所有的事情:去租书店租琼瑶、去学校的小卖部买一毛钱一升的五香瓜子、巧克力,逢年过节给同学送贺年卡,特别好看的明信片舍不得送,自己收集起来,十多年后在抽屉深处默默变成了一堆发黄的废纸。

未完,待续……

.06.06

朗读:孙小萌

题图:黎明的酒杯

青听间倾听自己的声音

阿思琅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